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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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拉霉素。 |
本品化学成分为司巴沙星。化学名称为5-氨基-1-环丙基-7-(顺式-3,5-二甲基-1-哌嗪基)-6,8-二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 【成份】 分子式:C19H22F2N4O3 分子量:39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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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
大同五洲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山西天丰世保扶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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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61 |
国药准字H1098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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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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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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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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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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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咽炎和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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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代谢,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均有耐药性。 |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