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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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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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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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139 |
国药准字H2002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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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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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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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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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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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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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警告:医生在考虑给妊娠尤其是妊娠三个月的妇女服用克拉霉素时,应仔细权衡其利弊。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会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由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应谨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应注意。应注意克拉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的交叉耐药性。如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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