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其他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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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7:1)。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新霉素。 化学名称:4-氧-(2,6-二氨基-2,6-二脱氧-a-D-吡喃葡糖基)-5-氧-【3-氧-2,6-二氨基-2,6-二脱氧-β-L-艾杜吡喃糖基)-β-D-呋喃核糖基】-2-脱氧-D-链霉胺硫酸盐。 分子式:C23H46N6O13·H2S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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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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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21 |
国药准字H31022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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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其他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抗生素类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皮肤黏膜感染,如脓皮病、化脓性皮肤病、溃疡等有继发感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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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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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涂擦或包敷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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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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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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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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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其他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抗生素类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皮肤黏膜感染,如脓皮病、化脓性皮肤病、溃疡等有继发感染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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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在一项研究中,患接触性皮炎或慢性皮肤损害(如郁血皮炎)者有3.7%~60%对局部用20%新霉素、(有碱基浓度为3.5mg/g的硫酸新霉素制品供应发生了过敏。但如涂药于无损的皮肤,且治疗不超过7日,则发生率仅约为1%。可能发生写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交义过敏。用20%的新霉素凡王林膏做的斑贴试验,应在48小时及96小时时看结果。 (2)长期局部外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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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能耐受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亦不能耐受 (2)本品局部应用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并可导致令后局部应用新霉素时产生过敏反应。新霉素局部应用仍可引起肾毒性或耳毒性,尤其当患者肾功能减退或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3)新霉素软膏局部应用后,完整皮肤很少吸收,但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巨大创面则很容易吸收。 (4)新霉素不宜用于全身性感染的治疗。 (5)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