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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丙烯片

头孢丙烯片

处方药 处方药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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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丙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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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丙烯片
头孢丙烯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化学名称:(6R,7R)-3-丙烯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分子式:C18H19N3O5S·H2O 分子量:407.44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23209

国药准字H20000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血障碍者。 8.心衰患者。 9.肾功能损害患者。 10.损害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因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交叉过敏已有明确记录,并且在青霉素过敏史患者中的发生率可能高达10%。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在没有证实或强烈怀疑为细菌感染或预防性适应症的情况下对患者开具头孢丙烯处方不大可能使患者获益,并且可能会增加耐药性细菌的风险。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包括头孢丙烯在内的几乎所有抗生素在应用中都曾有发生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lostridiumdifficileassociateddiarrhea,CDAD)的报告,其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的结肠炎不等。抗菌药物治疗会改变患者结肠部位的正常菌群,导致难辨梭菌过度生长。难辨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导致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发生的原因。难辨梭菌的产剧毒菌株可引起CDAD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升高,由于这些感染属于抗微生物药物难治性感染,所以可能需要对此类患者进行结肠切除。凡在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都必须考虑发生CDAD的可能性。曾报告,在抗菌药物治疗结束2个月后发生CDAD,因此在进行CDAD鉴别时需要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CDAD,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生素治疗(对难辨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生素除外)。同时应根据临床指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体液和电解质管理,补充蛋白、使用抗生素治疗难辨梭菌感染并进行手术评估。据报告,患者在接受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直接Coombs试验结果阳性。若内包装标签受损,不得使用本品。

1.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