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眼结膜炎、沙眼、中耳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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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拉霉素。 |
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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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肇东华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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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91 |
国药准字H1097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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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眼结膜炎、沙眼、中耳炎等。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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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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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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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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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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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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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眼结膜炎、沙眼、中耳炎等。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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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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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⑵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⑶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⑷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⑸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⑹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