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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处方药 处方药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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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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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H氟康唑片
H氟康唑片
主要成分

头孢氨苄。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成份】 分子式:C16H17N3O4S·H2O 分子量:365.41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称为-(2,4-二氟苯基)--(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分子式:C13H12F2N6O分子量:306.28。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207

国药准字H199901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着色真菌病、曲霉病、毛霉病、青霉菌病、镰刀菌病、马尔尼菲青霉菌病、暗色真菌病、足菌肿、甲真菌病、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着色真菌病、曲霉病、毛霉病、青霉菌病、镰刀菌病、马尔尼菲青霉菌病、暗色真菌病、足菌肿、甲真菌病、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