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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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氨苄。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成份】 分子式:C16H17N3O4S·H2O 分子量:365.4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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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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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207 |
国药准字H20059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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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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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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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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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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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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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
警告:医生在考虑给妊娠尤其是妊娠三个月的妇女服用克拉霉素时,应仔细权衡其利弊。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会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由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应谨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应注意。应注意克拉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的交叉耐药性。如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