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痢疾、肠炎、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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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砜霉素 |
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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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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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190 |
国药准字H200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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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痢疾、肠炎、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耳鼻喉科感染、眼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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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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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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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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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痢疾、肠炎、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耳鼻喉科感染、眼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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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2)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6)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9)高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