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泌尿生殖道感染、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盆腔炎、附件炎、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奇霉素。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尼泊金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 |
|
生产企业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371 |
国药准字H370226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泌尿生殖道感染、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盆腔炎、附件炎、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用法用量 |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
副作用 |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泌尿生殖道感染、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盆腔炎、附件炎、急性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肺炎。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
注意事项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