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拉定颗粒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拉定 |
本品主要成分每毫升含磷酸苯丙哌林1毫克。 |
|
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55 |
国药准字H200659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
用法用量 |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咳药,主要阻断肺及胸膜感受器的传入感觉神经冲动,同时也直接对镇咳中枢产生抑制作用。并具有罂粟碱样平滑肌解痉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