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拉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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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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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拉定 |
滑石、甘草、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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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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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55 |
国药准字Z350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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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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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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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服或煎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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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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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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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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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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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婴幼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