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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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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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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拉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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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复方金刚烷胺氨基比林片
主要成分

头孢拉定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生产企业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福尔泰药业有限公司(原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55

国药准字H220254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流感、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

用法用量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流感、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1.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者,应立即停药。 3.肾功能障碍,心、脑血管病者、反复发作湿疹样皮疹病史者。末梢水肿者慎用。 4.消化道溃疡病、青光眼、甲亢、高血压病、前列腺肥大者慎服。 5.本品不宜用于下呼吸道感染或哮喘发作患者。 6.本品含氨基比林不宜过量、长期服用,否则可致粒细胞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