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拉定颗粒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拉定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
|
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55 |
国药准字H200304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细菌性鼻窦炎、中耳炎、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急性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猩红热、蜂窝组织炎、败血症、骨髓炎、急性化脓性关节炎、盆腔炎、附件炎、急性阑尾炎、小肠结肠炎、结肠 diverticulitis、口腔感染、牙周炎、冠周炎。 |
|
用法用量 |
|
|
|
副作用 |
|
|
|
禁忌 |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细菌性鼻窦炎、中耳炎、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急性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猩红热、蜂窝组织炎、败血症、骨髓炎、急性化脓性关节炎、盆腔炎、附件炎、急性阑尾炎、小肠结肠炎、结肠 diverticulitis、口腔感染、牙周炎、冠周炎。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用万古霉素。3.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4.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5.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6.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除,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7.如出现伪膜性结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