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拉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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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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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拉定 |
分子量:5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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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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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55 |
国药准字H4402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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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钩端螺旋体病、破伤风、白喉、炭疽、气性坏疽、雅司病、李斯特菌病、放线菌病、鼻疽、鼠咬热、博氏疏螺旋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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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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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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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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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支原体肺炎、衣原体感染、立克次体病、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钩端螺旋体病、破伤风、白喉、炭疽、气性坏疽、雅司病、李斯特菌病、放线菌病、鼻疽、鼠咬热、博氏疏螺旋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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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