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拉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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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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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拉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分子式:C17H19F2N3O3·HCl 分子量:3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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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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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55 |
国药准字H1095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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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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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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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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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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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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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故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