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孢拉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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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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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拉定 |
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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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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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55 |
国药准字H20003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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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痢疾、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贾第虫病、厌氧菌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感染、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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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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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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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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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痢疾、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贾第虫病、厌氧菌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感染、呼吸道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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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