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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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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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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拉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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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拉定颗粒
头孢拉定颗粒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主要成分

头孢拉定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95%)、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EDTA-2Na、三乙醇胺。

生产企业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55

国药准字H200674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为2-4周,手、足癣、花斑癣为4-6周,严重感染时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消化道感染。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药理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