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眼耳鼻咽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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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樟脑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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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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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9 |
国药准字H110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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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眼耳鼻咽喉感染。 |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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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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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日搽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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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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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皮肤破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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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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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眼耳鼻咽喉感染。 |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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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皮肤刺激剂,可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轻微止痒、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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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