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眼耳鼻咽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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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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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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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09 |
国药准字H201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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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眼耳鼻咽喉感染。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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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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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0.1g(1片),一日2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到一次0.2g(2片),一日2次。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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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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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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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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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肠道感染、眼耳鼻咽喉感染。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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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