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a-(2,4-二氟苯基)-a-(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阿奇霉素 |
|
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国药准字H200643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
|
用法用量 |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一日,按每公斤体重10m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5袋))第2-5日,每日按每公斤体重5m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2袋半))。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每公斤体重12g单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5袋))连用5日。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10袋)。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15袋),分三次服药;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5袋)。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15袋),首日服用0.5g(5袋),然后第2-5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2.5袋)。 |
|
副作用 |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
|
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能出现腹痛,腹泻,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致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酸转移酶升高。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要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