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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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a-(2,4-二氟苯基)-a-(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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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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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国药准字H1999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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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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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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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1~2片,12~18岁儿童一次1片,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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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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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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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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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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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以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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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故具有解热镇痛作用。本品由速释层和缓释层两部分组成,口服后速释层中对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产生解热止痛作用,缓释层则缓慢释放对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续8小时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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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
1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故此种病人应慎用; 4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