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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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a-(2,4-二氟苯基)-a-(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阿西美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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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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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H2008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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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1.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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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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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餐时服用口服成人一次90mg(1粒),一日1次,如果病情严重,使用剂量可增加到一日180mg(2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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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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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功能障碍者以及对阿西美辛和吲哚美辛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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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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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因为没有本品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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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1.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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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于非甾体抗炎药,可能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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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
(1)患哮喘、枯草热、呼吸道粘膜水肿或慢性呼吸道疾病者,对本品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危险。(2)有溃疡病菌史、肝或肾功能损害、心力衰竭、癫痫、帕金森症或精神异常者应慎用或不用。(3)与其他中枢神系统药物合用或饮酒时使用本品应特别慎重。(4)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服用本品因其血小板聚集可能受到影响,会加重出血倾向。(5)本品可能引起头晕、眩晕和嗜睡。故司机或机器操作者使用本品可能影响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