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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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a-(2,4-二氟苯基)-a-(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0.5毫克。辅料为:蔗糖、聚乙二醇400、苯甲酸钠、哈密瓜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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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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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国药准字H109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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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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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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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1-3岁每次服5ml;4-6岁每次服7.5ml; 7-10岁每次服10ml;11-14岁每次服20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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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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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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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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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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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通过对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解热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地收缩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对延髓咳嗽中枢有直接作用,能抑制咳嗽反应,无成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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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请勿超过推荐剂量服用,每隔4~6小时给药一次。 5.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抑郁症、心脏病、甲亢、青光眼、哮喘患者及对伪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慎用。 6.不应同时服用含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7.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请勿同时服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9.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