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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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a-(2,4-二氟苯基)-a-(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皱叶香薷、歪叶蓝、广藿香、紫苏叶、厚朴、豆蔻、木香、生姜、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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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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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国药准字Z5302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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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解表散寒、和中祛暑,用于夏季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腹痛吐泻、胸闷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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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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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服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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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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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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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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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解表散寒、和中祛暑,用于夏季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腹痛吐泻、胸闷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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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
1饮食宜清淡。 2本品适用于暑湿吐泻偏寒者,其表现为呕吐泄泻,排泄物清稀,甚至如水样,头昏胸闷,脘痞纳呆,恶寒,怕风,或伴有发热,头昏身重,肢体酸痛,舌苔白腻,脉濡。 3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患者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发热、吐泻加重,或出现其它严重并发症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