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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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其化学名为:a-(2,4-二氟苯基)-a-(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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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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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22 |
国药准字H2008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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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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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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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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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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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诊、荨麻诊.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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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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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癣菌病、镰刀菌病。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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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毒理】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该药的杀菌机制是通过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阻碍细菌细胞壁合成,从而导致细菌的溶解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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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
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