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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细菌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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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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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利力宁 (利巴韦林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庆大霉素。

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悦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447

国药准字H109602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细菌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1粒),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2粒),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禁忌

成分

细菌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系统感染、败血症。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1.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2.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注意事项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采用注射治疗。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3.交叉过敏: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4.交叉耐药: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7.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