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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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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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康哲广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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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93 |
国药准字Z4502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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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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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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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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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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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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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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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
中暑、腹痛、呕吐、腹泻、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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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现代药理实验证明,樟脑对于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使胃部感到温暖及舒适,大量则能产生恶心及呕吐。口服有驱风作用以及轻微的祛痰作用,樟脑的全身作用主要是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对于高级中枢神经尤为显著。薄荷油对离体兔肠有解痉作用,并推测其健胃作用可能是由于其嗅、味感觉继发性引起的。大黄对多数革兰氏阳性细菌及某些革兰氏阴性细菌均有抗菌作用,对若干常见的致病性真菌也有抑制作用,茴香油可作驱风剂,在腹气胀时排除气体,减轻疼痛。它能降低胃的张力,随后又刺激肠,而使其蠕动正常化,因而促进气体的排出。有时在兴奋后蠕动又降低,因而有助于缓解痉挛,减轻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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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一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孕妇忌服。2饮食宜清淡。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一天后症状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置遮光容器内密封,置阴凉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