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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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连翘、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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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英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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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93 |
国药准字Z1096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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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头痛、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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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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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摇均匀后,口腔吸入。一日1-2支,间隔0.5小时吸入1次,每次吸入10-15喷。儿童每次吸入5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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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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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于风寒感冒。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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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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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头痛、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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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体外试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对流感和呼吸道合胞病毒有抑制作用,并可增强肌体的免疫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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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一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