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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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香薷、佩兰、扁豆花、黄连、黄芩、厚朴、荆芥穗、苦杏仁、青蒿、薄荷、芦根、滑石粉、甘草。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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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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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93 |
国药准字Z20055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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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
发热、头痛、咳嗽、呕吐、腹泻、食欲不振、口渴、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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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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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岁以下,一次5毫升,二至三岁一次5~10毫升,四至六岁一次10~15毫升,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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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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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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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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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
发热、头痛、咳嗽、呕吐、腹泻、食欲不振、口渴、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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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一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夏季感冒,对风寒或风热感冒均不适宜。 3.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高热汗少,大便干燥者,可依上述用量酌减。脾虚久泻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