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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处方药 处方药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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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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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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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主要成分

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分子式:C17H19F2N3O3·HCl 分子量:387.81

生产企业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693

国药准字H109500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感染。

用法用量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一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故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