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酸司帕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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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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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乳酸司帕沙星。化学名称:5-氨基-1-环丙基-7-(顺-3,5-二甲基-1-哌嗪基)-6,8-二氟-1,4-二氢-4-氧-喹啉-3-羧酸乳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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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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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53 |
国药准字H20066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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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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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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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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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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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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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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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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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6、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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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光过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过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不齐、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以及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棱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并采取适当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