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酸司帕沙星片
江苏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乳酸司帕沙星。化学名称:5-氨基-1-环丙基-7-(顺-3,5-二甲基-1-哌嗪基)-6,8-二氟-1,4-二氢-4-氧-喹啉-3-羧酸乳酸盐。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
生产企业 |
江苏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53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
用法用量 |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
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
注意事项 |
1、光过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过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不齐、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以及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