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糜烂、白带异常、外阴瘙痒、阴道异味、阴道干涩、阴道松弛、阴道出血、阴道分泌物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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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硝基)甲基]-3-[(5-硝基糖叉)氨基]-2-恶唑烷酮。 分子式:C10H11N3O5S 分子量:285.29 |
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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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厚生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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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301 |
国药准字H200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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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糜烂、白带异常、外阴瘙痒、阴道异味、阴道干涩、阴道松弛、阴道出血、阴道分泌物异常。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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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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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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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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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糜烂、白带异常、外阴瘙痒、阴道异味、阴道干涩、阴道松弛、阴道出血、阴道分泌物异常。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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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口服本品期间饮酒或并用含乙醇类其他药品,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并避免使用含乙醇类其他药品。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使用本品可致溶血性贫血。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有短暂性升高。【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