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肌肉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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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是头孢克肟, 化学名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羰甲氧基亚胺)乙酰胺基-3-乙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化合物。 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 分子量:507.49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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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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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77 |
国药准字H2005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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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肌肉酸痛。 |
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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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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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 2.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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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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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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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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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肌肉酸痛。 |
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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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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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