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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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
化学名:6-溴-4-(二甲氨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一水合物分子量:C22H25BrN2O3S·HCl·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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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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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10 |
国药准字H200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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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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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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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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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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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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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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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在俄联邦,阿比多尔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流感治疗。我国尚无相关儿童临床研究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疗效与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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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用于防治流行性感冒和其它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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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药,通过抑制流感病毒脂膜与宿主细胞的融合而阻断病毒的复制。体外细胞培养试验直接抑制A、B型流感病毒的复制,体内动物试验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毒理研究长期毒性:本品连续灌胃给药,大鼠100—125mg/kg6个月、犬25mg/kg6个月,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生殖毒性:本品对大鼠无致畸胎作用。遗传毒性:本品经体内、外试验,未见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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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其它患者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它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