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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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0.125g,甲氧苄啶25mg。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芦根、牛蒡子、淡竹叶、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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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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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10 |
国药准字Z2009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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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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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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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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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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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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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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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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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其它患者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须减量。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它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7.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性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