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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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穿心莲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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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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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020 |
国药准字Z2013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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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科感染。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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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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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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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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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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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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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科感染。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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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皮疹、恶心、腹泻、头晕、瘙痒、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文献报道及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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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