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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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盐酸乙胺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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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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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020 |
国药准字H44023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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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科感染。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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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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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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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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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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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耳鼻喉科感染。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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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