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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处方药 处方药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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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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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吲哚美辛缓释胶囊
吲哚美辛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化学名: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分子式:C43H58N4O12 分子量:822.95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生产企业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113

国药准字H10920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用于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痛经、恶性肿瘤发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急性痛风发作、其它疼痛和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75mg,一日一次,必要时增至一日2次。

副作用

肾功能不全,活动期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成分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用于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痛经、恶性肿瘤发热、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急性痛风发作、其它疼痛和发热。

药理作用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化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间质性肾炎的可能。

肾功能不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孕妇禁用、小儿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