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福平胶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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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分子式:C43H58N4O12 分子量:822.95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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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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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113 |
国药准字H2004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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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
用于缓解因感冒、过敏性鼻炎等引起的鼻塞、头痛、发热、咽喉肿痛、周身关节及四肢肌肉酸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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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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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一日1-2片,不可压碎或咀嚼服用,24小时内服用不得超过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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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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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萘普生钠(包括其它非甾体解热镇痛药)及/或盐酸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的血管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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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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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十二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除非医生特别指导使用,孕妇在怀孕最后3个月,禁止使用本品。因为萘普生钠和盐酸伪麻黄碱能从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或停用此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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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
用于缓解因感冒、过敏性鼻炎等引起的鼻塞、头痛、发热、咽喉肿痛、周身关节及四肢肌肉酸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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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萘普生钠和盐酸伪麻黄碱组成的复方制剂。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萘普生钠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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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间质性肾炎的可能。 |
1.对麻黄碱药物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2.服用本品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新的未预料的症状,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鼻塞持续7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3.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以及其它解热镇痛药同时服用,服用期间避免饮酒。 4.本品为缓释片,应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嚼碎服用。 5.本品每日总量不得超过4片,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 6.将本品放置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 7.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