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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处方药 处方药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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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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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氨麻美敏胶囊(Ⅱ)
氨麻美敏胶囊(Ⅱ)
主要成分

化学名: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分子式:C43H58N4O12 分子量:822.95

本品每粒中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02),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氢溴酸右美沙芬(C18H25NOHBrH2O),马来酸氯苯那敏(C16H18ClN2C4H4O4)。

生产企业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113

国药准字H200107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日用胶囊: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白天每6小时服1~2粒,一日2次。夜用胶囊: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夜晚或临睡前服1~2粒。12岁以下儿童或60岁以上老年患者请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解热镇痛镇咳药。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间质性肾炎的可能。

1.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2.下列情况者应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咽痛持续2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5.驾驶员、高空作业及操纵机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