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福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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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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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分子式:C43H58N4O12 分子量:822.9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化学名:(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 分子式:C16H17N3O4S·H2O 分子量:36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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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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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113 |
国药准字H44020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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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
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淋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急性咽炎、急性鼻窦炎、急性皮肤软组织感染、淋病性尿道炎、淋病性直肠炎、淋病性咽炎、淋病性结膜炎、淋病性关节炎、淋病性脑膜炎、淋病性心内膜炎、淋病性腹膜炎、淋病性盆腔炎、淋病性输卵管炎、淋病性宫颈炎、淋病性阴道炎、淋病性外阴炎、淋病性肛门炎、淋病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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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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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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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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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
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淋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中耳炎、急性咽炎、急性鼻窦炎、急性皮肤软组织感染、淋病性尿道炎、淋病性直肠炎、淋病性咽炎、淋病性结膜炎、淋病性关节炎、淋病性脑膜炎、淋病性心内膜炎、淋病性腹膜炎、淋病性盆腔炎、淋病性输卵管炎、淋病性宫颈炎、淋病性阴道炎、淋病性外阴炎、淋病性肛门炎、淋病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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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间质性肾炎的可能。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