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福平胶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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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分子式:C43H58N4O12 分子量:822.95 |
头孢呋辛酯,本品中头孢呋辛(Cefuroxime)以头孢呋辛酯(CefuroximeAxetil)的形式存在。 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分子式:C20H22N4O10S 分子量:5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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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GLAXOOPERATIONSUK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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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113 |
国药准字HJ2018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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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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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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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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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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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淋巴结核、皮肤结核、麻风病、非结核性分枝杆菌感染。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淋病、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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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间质性肾炎的可能。 |
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特别加以注意。与其他抗菌药物相同,使用头孢呋辛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性细菌的过量繁殖(如肠球菌和艰难梭菌),需中断治疗。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有引起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其严重程度包括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于患者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出现的腹泻,应考虑诊断是否正确。如果出现持续或严重的腹泻,或者患者出现腹部绞痛,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对患者作进一步检查。建议对服用头孢呋辛酯的患者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或己糖激酶法监测血糖水平。服用头孢呋辛酯对采用碱性苦味酸法测定的肌酐结果无影响。用头孢呋辛治疗莱姆病,发现有赫氏反应(Jarisch-Herxheimerreaction)。这是头孢呋辛对引起莱姆病的病原菌(如:伯氏疏螺旋体)的杀菌活性所致。应告知患者,上述反应是服用抗菌药物治疗莱姆病的常见反应,通常为自限性过程。*仅适用于莱姆病进行序贯疗法治疗时,将注射剂型改为口服剂型的时间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状况以及病原菌的敏感性。只有在病人的临床状况明显好转时,才可改为口服用药。如果在注射治疗72小时之后,病人的临床状况无好转,则应重新确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在开始序贯疗法治疗前请先参考头孢呋辛酯钠的有关使用说明。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由于本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当患者驾驶及操作机器时应谨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