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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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产品活性成份:利培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喹硫。其化学名称为:11-{4-[2-(2-羟乙氧基)乙基-1-哌嗪]}二苯骈(b,f)(1,4)硫氮杂1/2富马酸盐。 分子式:C21H25N3O2S·1/2C4H4O4 分子量:44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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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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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72 |
国药准字H20030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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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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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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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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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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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恐惧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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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本品。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1.由于本品经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慎用。如需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应注意剂量的选择,并监测肝功能情况。2.本品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富马酸喹硫平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如在剂量递增过程中出现低血压,应返回至前一较低的剂量。在临床试验中,使用本品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如果将本品与其它己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3.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本品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慎用。4.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征。临床表现包括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若使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的治疗。5.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本品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本品剂量或停用。6.在接受长期富马酸喹硫平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有晶体的变化,但其与使用本品的因果关系尚不确定。患者在初次接受本品前应对晶体进行检查,并在长期的治疗中每半年复查一次。7.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认知和运动功能损伤,因此会影响其判断、思考和运动机能,应避免驾驶摩托车(包括汽车)或操作具危险性的机械。8.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体温下降,虽然此症状尚未在本品的使用中出现,但服用本品者应注意避免剧烈运动、高温、合用抗副交感神经作用的药物或发生脱水。9.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食道功能障碍和误吸,具有吸入性肺炎危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10.服用本品的患者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