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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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产品活性成份:利培酮。 |
左乙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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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UCB Pharm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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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72 |
H2011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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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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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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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药途径 :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2)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老年人 (≥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 (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 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起始剂量10 mg/kg,每日2次,最大剂量30 mg/kg,每日2次。体重15 kg:起始剂量每次15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450 mg,每日2次。体重20 kg:起始剂量每次20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600 mg,每日2次。体重25 kg:起始剂量每次250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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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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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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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自闭症、强迫症、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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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本品。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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