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样障碍、妄想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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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氮平。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S)-α-乙基-2-氧代-1-吡咯烷乙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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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健卫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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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506 |
国药准字H2016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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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样障碍、妄想性障碍。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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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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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2)给药方法和剂量: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起始剂量10mg/kg,每日2次,最大剂量30mg/kg,每日2次;体重15kg:起始剂量每次15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450mg,每日2次;体重20kg:起始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600mg,每日2次;体重25kg:起始剂量每次25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750mg,每日2次;体重50kg或以上:起始剂量每次50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1500mg,每日2次。20kg以下的儿童,为精确调整剂量,起始治疗应使用口服溶液。婴儿和小于4岁的儿童患者:目前尚无相关的充足的资料。肾功能受损的病人:成人肾功能受损病人,根据肾功能状况,按表中不同肌酐清除率(CLcr)mL/min(测出血清肌酐值按下述计算方法)调整日剂量,CLcr=140-年龄(岁)x体重(kg)/72x血清肌酐值(mg/dl),女性病人:上述计算值x0.85;肾功能受损病人的剂量:正常病人(肌酐清除率80mL/min):每次500-1500mg,每日2次;轻度异常(肌酐清除率50-79mL/min):每次500-1000mg,每日2次;中度异常(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每次250-750mg,每日2次;严重异常(肌酐清除率<30mL/min):每次250-500mg,每日2次;正在进行透析晚期肾病病人:500-1000mg,每日1次;服用第1天推荐负荷剂量为左乙拉西坦750mg,透析后,推荐给予250-500mg附加剂量;儿童肾功能损害病人应根据肾功能状态调整剂量,因为左乙拉西坦的清除与肾功能有关。肝病患者:对于轻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损的病人,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严重肝损的病人,根据肌酐清除率可能低估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因此,如果病人的肌酐清除率小于70mL/min,日剂量应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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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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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左乙拉西坦过敏或者对吡咯烷酮衍生物或者其他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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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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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样障碍、妄想性障碍。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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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4%和2.0%。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和头晕,常发生在治疗的开始阶段。随时间的推移,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会随之降低。左乙拉西坦不良反应没有明显的剂量相关性。儿童临床研究(4-16岁)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产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55.4%和40.2%,药物组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安慰剂组1.0%)。儿童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敌意、神经质、情绪不稳、易激动、食欲减退、乏力和头痛。除行为和精神方面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成人高(儿童38.6%,成人18.6%)外,总的安全性和成人相仿。成人和儿童不良反应的风险是具有可比性的。总结成人和儿童临床研究结果和上市后经验,评估了每个系统的不良反应和发生频率:很常见>10%;常见1-10%;少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包括单独的报告。上市后临床应用的数据,尚不足以估计治疗人群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全身反应和给药部位不适:很常见乏力。神经系统不适:很常见嗜睡,常见健忘、共济失调、惊厥、头晕、头痛、运动过度、震颤。精神心理变化:常见易激动、抑郁、情绪不稳、敌意、失眠、神经质、人格改变、思维异常;上市后不良事件报道:行为异常、攻击性、易怒、焦虑、错乱、幻觉、易激动、精神异常、自杀、自杀性意念、自杀企图;但还没有足够数据,用于估计对它们的发生率或建立因果关系。消化道不适:常见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代谢和营养障碍:常见食欲减退;当病人同时服用托吡酯时,食欲减退的危险性增加。耳及迷路系统不适:常见眩晕。眼部不适:常见复视。伤害、中毒和后续的并发症:常见意外伤害。感染和传染:常见感染。呼吸系统不适:常见咳嗽增加。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变化:常见皮疹;上市后不良事件报道:脱发,某些病例中停药后自行恢复。血液系统和淋巴系统异常变化:上市不良事件报道:白细胞减少、嗜中性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但还没有足够数据,用于估计它们发生率或建立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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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临床试验中未见有奥氮平所致的NMS报道。但NMS是一种潜在的致命综合症,在其它抗精神病药使用中已有报道,NMS的临床表现有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自主神经紊乱(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淋漓及心律不齐),其它体征可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血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及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出现NMS的临床表现,或仅有高热而无NMS的临床表现,均应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2.迟发性运动障碍:与氟哌啶醇比较研究6周以上,奥氮平所致急性运动障碍发生率较低,具有统计显著性。但长期作用抗精神病药迟发性运动障碍风险增加,如果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上述症状可在停药时恶化,甚至在停药后出现。3.肝功能指标:偶见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AST不伴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多见于用药初期,有ALT和/或AST升高、肝脏损害体征和症状、用药前已有与肝功能储备受到有关疾病以及使用具有潜在肝脏毒性药物的患者,应加以观察。治疗中如出现ALT和/或AST升高,应考虑随访和减药。4.癫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类似,奥氮平慎用于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的患者。5.血液学指标:与其它精神病药类似,奥氮平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殖性疾病。临床试验发现,许多有氯氮平所致粒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病史的患者使用奥氮平后未见复发。6.抗胆碱能活性:临床试验表明,抗胆碱能作用发生率较低,但患者有合并症时服用奥氮平的资料有限,建议在合并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窄角性青光眼或相关疾病时慎用。7.多巴胺能拮抗作用:奥氮平在体外有多巴胺拮抗作用。从理论上说,奥氮平和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能拮抗左旋多巴和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8.中枢神经系统活性:奥氮平的原初作用部分就是中枢神经系统,但在与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物包括在酒精合并使用时应加以注意。9.奥氮平可引起嗜睡,患者在操作危险性机器包括机动车时应慎用。 |
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如需停止服用左乙拉西坦片,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成人每隔2-4周,每次减少500mg,每日2次;儿童应每隔2周,每次减少10mg/kg,每日2次)。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对加用左乙拉西坦治疗有效应,可以停止原合并应用的抗癫痫药物(研究中共有69位患者其中的36位成人患者)。临床研究中报告有14%服用左乙拉西坦的成人及儿童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25%以上,但在服用安慰剂的成人及儿童患者中,也各有26%及21%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对于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参照[用法与用量]。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应先行检查肾功能,然后进行调整。对驾驶和应用机器影响:目前没有研究关于服药后对机器驾驭能力和驾驶车辆能力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差异,在治疗初始阶段或者剂量增加后,会产生嗜睡或者其他中枢神经症状。因而,对于这些需要服用药物的病人,不推荐操作需要技巧的机器,如驾驶汽车或者操纵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