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处方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
详见说说明书
诃子、川楝子、栀子。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213320
国药准字Z20063467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瘟热,眩晕,头痛,血热,目赤。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尚不明确。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