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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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4-乙基-1-哌嗪基)-4-(4-氟苯基)-5,6,7,8,9,10-六氢-环辛[b]吡啶 分子式:C23H30FN3 分子量:367.50 |
石杉碱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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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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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407 |
国药准字H1999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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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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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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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口服。一次0.1~0.2mg,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0.45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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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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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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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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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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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出汗、胃肠道不适、视力模糊、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停药后缓解、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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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A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