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情感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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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 |
本品主要成分马来酸氟伏沙明。化学名称 :(E)-5-甲氧基-4'-三氟甲基苯戊酮-氧-(2-氨乙酰基肟)马来酸盐分子式 :C15H21F3N2O2·C4H4O4分子量 :4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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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MYLAN LABORATORIES 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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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493 |
注册证号H2016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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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情感性障碍。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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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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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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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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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其他药品一样,马来酸氟伏沙明可能有不良反应。如果您注意到发生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剂师。2.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其它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如下所示,通常它们与疾病本身有关,不一定与本品相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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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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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限的妊娠暴露病例资料显示马来酸氟伏沙明对妊娠无不利影响。迄今为止,没有其它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影响生殖、生殖能力或对后代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应谨慎给药。当氟伏沙明剂量显著高于最大人类推荐剂量(约为4倍)时,使动物生育力受损、胚胎仔胎死亡增加、仔胎体重下降和仔胎眼睛异常(折叠视网膜)发生率增加。对于人类的潜在危险不详。曾有个案报道称妊娠后期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新生儿出现撤药症状。妊娠末三个月暴露于SSRls的一些新生儿出现喂养和/或呼吸困难、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低血糖、震颤、肌张力异常、神经过敏和持续哭闹,可能需要延长住院时间。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除强迫症患者之外,马来酸氟伏沙明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治疗。在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组相比,应用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意(主要为攻击、对抗行为和愤怒)的发生更为频繁。如果基于临床需要决定采取治疗,应当严密监测患者有无自杀症状的表现。此外,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涉及生长、成熟和认知行为发展的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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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分裂情感性障碍。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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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以下内容来自原研奥氮平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奥氮平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障碍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奥氮平治疗,因为有增加死亡和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12周),受试者为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78岁)。和安慰剂比较,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死亡率增加了2倍(分别为3.5%,1.5%)。但升高的死亡发生率与奥氮平的剂量(平均日剂量为4.4mg)或治疗的持续时间无相关性。导致死亡率升高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65岁,吞咽困难,镇静状态,营养不良和脱水,肺部疾病(如吸入或非吸入性肺炎),或同时服用苯二氮䓬类药物。然而,排除这些风险因素,使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依然高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在同一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脑血管不良事件(CVAE,即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其中包括死亡病例。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安慰剂的3倍(分别是1.3%,0.4%)。所有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用奥氮平和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均有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与奥氮平治疗有关的CVAE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75岁和血管/混合型痴呆。奥氮平的有效性在这些试验中没有得到证实。帕金森症不推荐使用奥氮平治疗帕金森症及与多巴胺激动剂相关的精神病。在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这类患者服用奥氮平后帕金森症状恶化,或幻觉比安慰剂更为常见和频繁,而奥氮平对于这些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的疗效与安慰剂相当。在这些试验中,要求患者在开始时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的抗帕金森药物(多巴胺激动剂)保持稳定状态,并且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持使用的抗帕金森药物种类和剂量的一致。奥氮平起始剂量为2.5mg/日,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最高调整到15mg/日。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表现包括高热、肌肉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现象(不规则脉搏或血压、心动过速、发汗和心律失常)。其它体征可能包括肌酐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症)和急性肾衰竭。若患者出现NMS的临床表现,或者存在没有其他的NMS临床表现但无法解释的高热时,需要终止所有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高血糖和糖尿病高血糖和/或糖尿病发展或恶化偶伴随酮症酸中毒或昏迷,包括有些死亡的病例,偶见这方面的报告。某些病例报道有既往的体重增加,这可能是一种促发因素,建议根据抗精神药物使用指南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测,如测量患者在基线、接受奥氮平治疗12周和之后每年的血糖值。对使用任何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片)的患者,应观察其高血糖的体征和症状(如口渴、多尿、贪食和乏力),对糖尿病和存在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糖以免恶化,应对体重进行定期监测(如基线、接受奥氮平治疗4周、8周、12周和之后的每个季度)。脂质改变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脂质的异常改变。对脂质的改变,尤其是血脂异常和存在血脂紊乱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在临床上进行适当的监测,对使用任何抗精神药物(包括奥氮平片)的患者,应根据抗精神病药物使用指南进行脂质的定期监测(如基线、接受奥氮平治疗12周和之后每五年)。抗胆碱能活性离体实验证明奥氮平具有抗胆碱能活性,但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与抗胆碱作用相关的事件很少。然而,奥氮平治疗有合并疾病的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建议奥氮平慎用于前列腺肥大或麻痹性肠梗阻以及相关病症的患者。肝功能患者服药期间常会出现短暂的无症状性的肝脏氨基转移酶(ALT/AST)升高,尤其是治疗早期。因此ALT和/或AST升高的患者、有肝功能损害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已表现出局限性肝脏功能减退的患者以及已使用潜在肝毒性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奥氮平。已诊断有肝炎(包括肝细胞型、胆汁郁积型或混合性肝损伤)的情况下,应该停止奥氮平治疗。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奥氮平慎用于由任何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计数减低的患者、正在服用能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药物的患者、有药物所致的骨髓抑制/毒性作用病史的患者、由合并疾病、放疗或化疗导致骨髓抑制的患者以及嗜酸细胞增多症或骨髓增生症的患者。奥氮平与丙戊酸钠合用时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停药反应突然停用奥氮平时,罕见下列急性症状,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或呕吐等(≥0.01%且<0.1%)。QT间期临床试验中,偶见(0.1%-1%)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有临床意义的QTc间期延长(基线QTcF<500毫秒的患者,基线后任一点的QTcF≥500毫秒),和安慰剂相比,出现的心脏相关事件没有统计学差异。但奥氮平与其他已知可以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要谨慎,尤其是在老年、先天性长QT综合症、充血性心脏衰竭、心肌肥厚、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的患者。静脉栓塞偶见(≥0.1%且<1%)对使用奥氮平治疗与出现静脉栓塞之间时序联系的报道,两者之间的联系尚未确认。然而,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伴有后天静脉栓塞的风险,因此所有可能与静脉栓塞相关的风险因素(如对患者实施固定术)均应予以考虑,并采取预防措施。一般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考虑到奥氮平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基本作用,与其他中枢活性药物合用时或用于饮酒患者时应慎重。由于离体奥氮平表现出多巴胺拮抗作用,故可能拮抗直接或间接的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惊厥奥氮平慎用于有惊厥发作史和有惊厥阈值降低因素的患者。目前偶见奥氮平引起惊厥的报道,这些病例绝大多数报告有惊厥史和惊厥危险因素。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为期一年或更短的对照研究中,奥氮平与发生率较低的治疗相关运动障碍显著相关。然而,长期用药会增加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因此,如果使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体征或症状,应当考虑降低剂量或停药。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恶化或加重。体位性低血压奥氮平治疗老年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偶有体位性低血压的报道。用奥氮平治疗65岁以上的患者时建议定期监测患者的血压。心源性猝死奥氮平上市后报告中报道了患者因使用奥氮平引起的心源性猝死事件。在一项回顾性观察研究中,接受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心源性猝死的风险约为未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患者的两倍。该研究的一项合并研究结果显示,奥氮平与其他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引起该事件的风险相当。儿科患者在年龄为13-17岁患者中的临床试验显示有多种不良反应:包括体重增加,代谢改变和催乳素增加。乳糖奥氮平片含有乳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拉普乳糖酶缺乏症和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禁止服用此药。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没有进行奥氮平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研究。由于奥氮平可以导致嗜睡和头晕,患者在操作机器,包括机动车辆时应谨慎。 |
1.自杀倾向: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杀企图和自杀事件的风险增加相关。这些风险直至病情明显缓解前持续存在。通常的临床经验是症状出现后不久自杀相关行为风险最高,并且在康复的早期阶段可能还会增加。因此对患者应当严密监测,尤其在抗抑郁药治疗开始时或剂量调整的任何时间,直至观察到症状改善。强迫症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增加相关。因此对这些患者应予以同样的防范。 有自杀相关事件史的患者和那些在开始治疗前显示有明显自杀意向的患者可能存在自杀想法和自杀企图的较高风险。应当告知患者(及其看护者)监测自杀相关行为出现的必要性,并且如果这些症状发生,需要立即求诊。 据报道,使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以及其他精神性或非精神性适应症时,成人或儿科患者会出现焦虑、激动、恐慌发作、失眠、易激惹、敌对、攻击性、冲动性、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宁)、轻躁狂和躁狂。虽然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加重和(或)出现自杀冲动间尚未确定有因果联系,但有担心认为上述症状有可能是出现自杀的前兆。 如果抑郁持续加重、或正表现有自杀或正表现出的症状可能是抑郁加重或自杀前兆,特别是当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然出现的或不同于患者呈现的症状谱时,应考虑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