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普拉克索片
BoehringerIngelheimPharmaGmbH&Co.KG(德国)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帕金森病、帕金森病的震颤、不宁腿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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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普拉克索化学名称为:一水合二盐酸(S)-2-氨基-4,5,6,7-四氢-6-丙胺-苯并噻唑=盐酸普拉克索一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钠及145mg丙戊酸(相当于500mg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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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BoehringerIngelheimPharmaGmbH&Co.KG(德国)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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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40917 |
注册证号HC201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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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帕金森病、帕金森病的震颤、不宁腿综合征 |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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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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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 服药方法: 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剂量: 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 mg/kg。 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 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 到目前为止对每日剂量、血药浓度水平和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仍不十分清楚,给药剂量主要依据临床疗效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不良反应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mol/L)。 新诊断癫痫或没有使用过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 对于服用丙戊酸钠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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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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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系统: 一些病人可出现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 罕见有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肝胆系统: 曾有与剂量无关的严重(有时致命)肝脏功能损伤的少见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先天性与家族性/遗传性异常: 致畸风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 中枢神经系统: 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 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 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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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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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中枢神经系统: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曾报道了某些一过性和/或剂量依赖性的副反应:脱发、体位性震颤和嗜睡等。偶有共济失调报道。免疫系统:罕有红斑狼疮或脉管炎。代谢/营养系统:极罕有低钠血症的病例。罕有非严重性外周水肿的报道。文献曾有有关Fanconi综合征(代谢性酸中毒、高磷酸盐尿、氨基酸尿、糖尿)的报道,在停止服用含丙戊酸药品后上述反应可逆转。但发生上述反应的机理仍不清楚。曾观察到体重增加的病例。体重增加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危险因素,应对患者的体重进行严密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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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帕金森病、帕金森病的震颤、不宁腿综合征 |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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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当肾功能损害的帕金森病患者服用本品时,建议参照【用法用量】减少剂量。幻觉为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和左旋多巴治疗的副反应。应告知患者可能会发生幻觉(多为视觉上的)。对于晚期帕金森病,联合应用左旋多巴,可能会在本品的初始加量阶段发生运动障碍。如果发生上述副反应,应该减少左旋多巴用量。本品与嗜睡和突然睡眠发作有关,尤其对于帕金森病患者。在日常活动中的突然睡眠发作,有时没有意识或预兆,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被报导。必须告知患者这种副反应,建议其在应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要谨慎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已经发生过嗜睡和/或突然睡眠发作副反应的患者,必须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而且应该考虑降低剂量或终止治疗。由于可能的累加效应,当患者在服用普拉克索时应慎用其它镇静类药物或酒精(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和【不良反应】)。在使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包括本品的帕金森病患者中曾经报道过出现病理性赌博、性欲增高和性欲亢进。因此,应告知患者和护理人员可能会出现行为改变。可考虑减少剂量/逐渐中止治疗。如果潜在的益处大于风险,有精神障碍的患者应仅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进行治疗。普拉克索应避免与抗精神病药物同时应用(见【药物相互作用】)。应定期或在发生视觉异常时进行眼科检查。应注意伴随严重心血管疾病的患者。由于多巴胺能治疗与体位性低血压发生有关,建议监测血压,尤其在治疗初期。已报道突然终止多巴胺能治疗时会发生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的症状(见【用法用量】)。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有较大影响。可能发生幻觉或嗜睡。必须告知服用本品并出现嗜睡和/或突然睡眠发作的患者要避免驾驶车辆或参加那些因为警觉性削弱可能会使他们自己或其他人处于遭受严重伤害或死亡危险的活动(例如操作机器时),直至这种复发性的发作和嗜睡症状已经消失(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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